《汉语史学报》稿约

《汉语史学报》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术刊物,刊载海内外汉语史研究的原创性学术论文,包括词汇训诂、语法、音韵、方言、文字等方面,同时,适量刊登理论综述性文章以及国外重要文献的译文。本刊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,一年两辑,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收录集刊,并被中国知网、万方期刊、维普期刊三大全文数据库收录。

 

一、来稿注意事项

1.  本刊对于投稿稿件拥有首刊权。来稿若不属本刊范畴,或不合学术规范,或经査证一稿多投,将径予退稿。

2.  稿件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0字为宜。来稿请用繁体字,并且一律使用新字形。

3.  来稿径寄本刊电子邮箱hysxb@zju.edu.cn,请提供Word格式稿件,如有特殊字符等,请同时提供PDF格式稿件。投稿时请确认稿件已符合本刊规定格式。

4.  来稿请另页注明作者信息,包括姓名、出生年份、工作单位、研究方向、联系方式以及学术简历等。

5.  本刊专设研究生论坛,欢迎在读研究生投稿,来稿请注明所在学校、专业、年级以及导师等相关信息。

 

二、稿件格式要求

1.  稿件内容

来稿请按如下顺序撰写:论文标题,作者姓名,内容提要,关键词,正文,(征引书目),参考文献,论文标题(英文),作者姓名(英文),内容提要(英文),关键词(英文),通信地址,邮编,E-mail。作者介绍及其他个人信息另附文档。

2.  题目、内容提要、关键词

来稿题目限20个字以内,副标题不超过18个字;内容提要字数限300字以内;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。

英文标题需注意大小写问题,英文关键词统一小写(本当大写的单词除外)。

2.  题注

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需要向有关人员致谢等,应以题注的形式标在稿件正文首页下方,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。

3.  正文格式

正文中所有标题均占一行,题号用汉字(从“一”开始),标题编排格式为:一级标题用“一”(依次类推),二级标题用“(一)”(依次类推)。

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(1)(2)(3)……的形式,如果例句下有多个句子,则采用(1)a、(1)b……的形式。序号后空半格,起行空四格,回行空两格。全文例句连续编号。

正文中涉及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和计数、计量等,均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
正文中所使用的图片(包括以图片形式出现的自造字)应当准确清晰,大小适宜。

4.  注释

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,每页连续编号,脚注符号用①②……,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,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。

5.  征引书目

凡正文引及的古籍都作为征引书目列出,不放入参考文献,列举格式是:作者时代、作者、书()名、出版社、出版时间,示例如下:

南朝宋·范晔《后汉书》,中华书局,1965。

若古籍的今人整理本带有“校注”“校释”之类字样者,则在书名后标出整理者姓名,示例如下:

东汉·应劭《风俗通义》,王利器校注,中华书局,1981。

若古籍的今人整理本有修订、增订者,应在书名后标明“修订本”“增订本”,示例如下:

北齐·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》(增补本),王利器集解,中华书局,1993。

作者时代在汉代者,应标明“西汉”或“东汉”;在晋代者,应标明“西晋”或“东晋”;在宋代者,应标明“北宋”或“南宋”;在南北朝者,则标“南朝宋”“南朝齐”“南朝梁”“南朝陈”或“北魏”“北齐”“北周”。

2.  参考文献

参考文献以著者姓氏的拼音为序,均另起一行排列。

从第十九辑开始,本刊参考文献一律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—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(GB/T 7714-2015)处理。

 

三、稿件处理

1.  本刊实行同行专家的双向匿名审稿制度。编辑部收到来稿后,一般在四个月内将审稿结果通过邮件告知作者。由于收稿量增多、审稿专家未及时返回意见等因素,编辑部未能如期处理稿件,作者在四个月内未收到通知,可以来信咨询。如需撤稿,请及时告知编辑部。

2.  本刊不向作者收取版面费、审稿费等任何费用。稿件一经刊用,本刊将寄赠样刊并支付薄酬。

3.  编辑部地址:浙江杭州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人文组团人文学院汉语史研究中心

电话:0571-882735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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